咨询:城市公路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二)
索赔类型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施工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有权免费获得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及其他技术资料,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考大*如果在28天内没有收到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视为建设单位进行了技术交底。 如果28天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图纸和相关资料,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提出索赔。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开始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因为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这类工程一般只索赔工期,相应的施工机械进场。当达到施工水平,因缺少详图而无法施工时,应索赔机械驻场费[机械台班驻场费=(机械折旧费+定期维修费)× 50%]。 恶劣天气条件引起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一般业主对在建工程进行保险,因此恶劣天气造成的工程损失可以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工程未投保的,应按合同条款及时索赔;这类索赔的计算方法:不利气象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始日,不利气象条件的终止日为索赔的终止日。 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可分为已经施工并发生变更的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增加或局部发生规模和数量变化的工程建设项目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签发的变更图纸的日期为起始日期,变更工程的竣工日期为索赔终止日期。 承包商能力不可预见导致的索赔*大考*由于工程招投标中图纸不全,一些工程承包商无法做出正确的计算,如地质条件、软基处理等。,而这类项目一般会声称项目数量增加或者新工艺、新设备需要重新投入。 计算方法:承包人不可预见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始日,终止日为索赔终止日。 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属于业主原因,是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等)引起的。). 受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开工日期。 因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的结束日期。 一般这类项目索赔工期费用和施工机械停滞费用。 由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引起的索赔从收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之日起计算,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的结束日期。 其他原因引起的施工单位索赔,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起止日期。 同期记录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应自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之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记录,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如因索赔造成现场损失,应补齐完整的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并粘贴打印说明,由监理工程师签字。 否则索赔时很难成为有利证据。 同期记录的内容包括事发时和过程中现场的实际情况,造成现场人员和设备闲置的清单;工期的延误;对项目的损害程度;导致成本增加的项目,以及人员、机械、材料、有效票据等的数量。 详细报告在索赔过程中(每隔一周,或更长时间,或根据具体情况,取决于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的定期详细报告,说明索赔的当前损失金额的影响程度和费用索赔的依据。 同时,将详细报告抄送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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