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宜宾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第1张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和地点。具体招聘单位和地点详见宜宾市2008年第四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一)招聘对象及范围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招聘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 1.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3)承认、遵守并遵从本公告及岗位表的规定、约定及说明。 (4)中小学教师的编制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书面同意。 服务期满前,“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三支一扶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应征得同级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5)委托和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托和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 2.具体岗位和条件以岗位表公布为准。 3.本文所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至19日,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 30。 (二)报名地点1。报考区县岗位的,应当到招聘工作人员所在区县的人才市场报名。 2.报考市级岗位的,在川南人才市场报名。 报考外县岗位的,可到川南人才市场代理点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需提供的报名材料。1.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常住户口登记表、人才市场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聘用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等。),还有最近的同底版免冠一寸。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规定,已完成“一村一名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的志愿者, “三支一扶”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并经任职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团委、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算的笔试成绩)加2分,在乡级以下基层服务每满一年。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报名当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的,须携带本人服务年限、服务是否期满等证明材料。锻炼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其服务期的考核材料,由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和本人联系电话到报名点进行审核。 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未提交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由申请人负责。 3.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出具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相关证明、证件,相关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报名协议(1)报名范围注明为“宜宾市”的,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报名结束时,报名者户籍所在地在宜宾市辖区内(含九县一区)。 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要提供常住户口登记表。 二、在适宜院校(如宜宾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外地毕业生户口未迁出宜宾的,视同宜宾市范围,报名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户籍机关的证明。 三、宜宾市外高校毕业生(含户口尚未迁入宜宾的)。 报名时需提供学前儿童户口簿(或学前儿童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就业登记证》、《户籍迁移证》。 4.报名结束时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基本人事代理和户籍代理的报考人员。 报名时需提供政府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证明。 (2)毕业证书抵押给银行的报考人员,必须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高校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系证明报考,但不能出示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在本公告规定日期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视为不具备报考条件。 (3)如果申请人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间计算的,以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凡报名截止日期未超过职位表限定的,均可报名。 申请人的年龄按一周岁计算。如果报名者的年龄限制在30岁及以下,则意味着报名截止时未满31岁的人符合报名者的年龄条件。其他类比 (四)发布所有考试招聘信息的指定网站为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 如报考者不主动在公告中不时查看中国三江人才网上的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无法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招聘、聘用等工作,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1。初步资格考试 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证件、证书、材料原件(含复印件)、照片到规定报名点,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共服务栏目下载,填写后双面打印),在考生栏签字,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岗前培训、试用期等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环节,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四)报名费1。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一次性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 2.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请人,享受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有效);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可凭本人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贫困证明(证明原件需加盖出具人姓名和公章方为有效)和贫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学校盖章)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减免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2009年1月16日9:00-17:30,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交费单到本人现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动词 (verb的缩写)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达到3: 1,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确属工作急需且属于本市紧缺专业目录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和开考比例。 2008年12月5日宜宾人事局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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