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重点提示资料4
附加条件:视项目需要而定。
②加权评分量化复习(案例35,真题会简化):给出评价项目,评分标准(标准要统一,2003题有涉及),各项目权重。
综合得分= ∑各项得分×各项权重(案例35)
(3)组织开标。
(4)评标的组织。
(5)评标方法:①有标底评标的综合(增标)评分法(例37)无标底评标(例38,2000,考6)
②评标价方法(案例39):注意“评标价”仅用于评标比较,报价质量不作为合同价格的依据。
(四)缔结施工合同(评估点2-4)
1本考核点的内容主要参考《合同法》第二章、第三章以及教材《合同管理》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三章的相关内容。
2 .评估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形式原则,缺乏形式的法律后果——我国合同法要求合同形式为“无形式”原则,但建设工程合同通常要求书面形式。
(2)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3)合同、要约的成立和。
(4)缔约过失责任。
(5)合同的生效(生效的条件和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附条件和期限的合同生效(2003年2号考题)。
(6)无效合同及其确认(案例42)。
无效合同:①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⑤违反法律法规。
(7)合同的终止和争议的解决(教材《合同管理》第二章第七节);2003考题2)。
注意,合同中“仲裁”和“诉讼”只能选择其一。
(5)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考核点2-5)
1.这个考核点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也是本章的难点。既涉及施工中质量、进度、投资监理控制的合同管理(检验、支付、工期延误),也涉及工程变更和索赔,以及合同各方的义务、权利、责任和风险分担。这部分要掌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3 ~ 11条),参考教材《合同管理》第六章第四节和《监理规范》第五、六条(55、56、62、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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