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复习九

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复习九,第1张

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复习九

3.工程结算“案例分析”应注意的要点。

(1)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结算工程款,涉及的费用项目都很多,计算要求和方法也不同(进度款、预付款扣回、保留款扣回...).要算哪个成本,包含哪个时间段,怎么算等等。,解题时要遵循考题背景材料中给出的提示(参考案例82、83、84)。

(2)工程预付款的扣除有多种计算方法。一般来说有两种:一种是在题目中给出扣款开始时间,然后按照要求的时间按比例逐月扣款;另一种是在不给出起始时间的情况下计算起点(即起始时间)。此算法主要用于材料预付款的扣除。起点T的确定就是基于这个概念。即材料费用(P- m) ×合同金额中未完工程余额的N%(合同金额P-已完工程付款总额T)正好相当于预付款金额M时的扣除额,(即从开工起累计工程款总额达到T时进行扣除)。从各期中间结算工程款中,按材料、构件占总造价的比例N%扣除工程价款,即(p-t)。理解起点的概念(如图9),就可以掌握确定起点的计算公式。

(3)中间结算的案例题(如1997年3号考试),如果要求你回答以下几项,要注意分清它们的区别和计算方法,不要算错。

(1)工程量价格是指不考虑其他计费要求,仅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计算的纯工程进度款。

数量=本期完成数量×对应的综合单价。

(2)应签工程款是指在工程量价格的基础上,考虑与工程款或合同价格有关的其他结算项目(如工程量增减的价格调整、市场价格变化的价格调整、扣留的保留金(以后仍将退还)等。

签证应付工程款=(工程款金额)×价格调整系数×(1-各付款期扣留的保留金比例)+其他应付款(如索赔的工程变更价款金额……)

③待开付款凭证金额是指付款凭证上扣除应由用人单位收回的金额(如扣除预付款、违约金或违约金等)后应开的金额。)为依据,应签订工程款。

请参考案例题82或1997年考题3。

(5)工程变更价格的确定(评估点4-5)

1.该评估点主要是评估与工程变更相关的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对于工程变更的管理、程序和处理的要求,在第三章“施工项目质量控制”中有相应的考核要点。这个考核点主要可以参考教材《投资控制》第七章第三节、监理规范第62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八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内容。

2.评估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我国现行工程变更价格的确定方法(监理规范6.2;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十一条第八款;《投资控制》教材第七章第三节)。(重点)

(2)FIDIC合同条件下的变更程序、变更权和工程变更计价(见《投资控制》教材第七章第三节)。

(6)索赔费用的计算(评估点4 6)

1本考核点主要是考核索赔费用计算的内容,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至于索赔原则、索赔程序、索赔管理的相关内容,在其他章节(课程)的相应考核点提出要求。本考核点的复习主要参考教材《投资控制》第七章第四节和《监理规范》第6.3节。

2 .评估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常见的费用索赔包括工期延误引起的费用损失、加速措施引起的费用增加、价格上涨引起的费用增加、延期付款索赔、业主风险或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损失等。

(2)索赔费用的构成。

(3)各种费用(如管理费、利润等)的选择原则。).

(4)各种直接费、管理费、利润等的计费方式。

(5)采用实际成本法计算索赔费用。

3索赔费用计算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索赔成本计算是本章的难点,基本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费项目,即哪些项目的费用应纳入成本计算;二是收费标准,即如何计算,按照什么标准。现总结如下,以供参考。

(1)可以考虑费用索赔(常见的经济索赔内容和考虑原则)。

①地质条件变化(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准确)、地下埋藏物出现(业主提供的图纸未标注)等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在合同价格中增加额外费用(一般不包括利润)。

(2)工程变更引起原合同工程量的增减,取消或增加工程项目,改变工程性质或类型,改变质量标准,改变标高、位置、尺寸等。,实施必要的附加工作,并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合同价格应增加相应的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利润。

③不可归因于自身的工期延长或工程延期造成的费用增加或经济损失。

由于业主的延误(提供图纸、场地、资料不准确、责令停工、延期付款)及其他非承包商原因,延长工期的费用增加。

这种费用索赔通常包含在延期造成的人和机器的闲置费用和管理费中,而不包含在利润中。

④业主提供的数据错误,造成放样误差等。

有两种情况:A、如果项目已经实施,需要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整改,额外费用计入整改利润。

b、如果停工造成的损失只计入停工损失(窝工、闲置等。),不计入利润。

⑤如发现地下文物交由承包人处理,三方(业主、承包人、文物管理部门)协商费用并获利。

如果不交给承包商处理,就赔偿窝工损失,不考虑利润。

延期产生的管理费包含在内。

⑥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中断,如业主或工程师的疏忽或意外风险。中断应以工程师的指示为准,只计算中断期间发生的实际费用,不包括利润。

⑦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如临时工程和设备;承包商负责维修和维护供各方使用的道路;所提供的服务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收取费用,该费用可包括在利润中。

⑧工程师指示进行合同外检验,如复检。如果合格,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补偿,只计实际费用,不考虑利润。如果检验不合格,承包商应无偿承担。

(2)计费标准和取舍。

①人工成本参考:

一、合同外的额外人员费用;

b、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增加人工成本);

c、法定增加(工资增加);

D.非承包商造成的延误导致速度减慢;

E.指示加班。

调整费用可能是:基本工资、工资津贴、加班费、奖金、窝工费、成本降低等。

标准工日费(由于合同外的额外工作完成时计费);

误工费(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误工,按日计算);

  由于工效降低增加的人工费(工程延误期人员移作他用导致工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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