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证明在哪里办
其实对于大部分在北上广等城市打拼的人来说,都属于流动人口,那么流动人口应该如何办理婚育证明,在哪里办理呢?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适用范围: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及以上流动的)居住1个月以上,从事工作、经营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并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省外育龄妇女(15-49周岁女性人口)和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办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再到街道计生机构办理。
1)所需材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节育证明。
2)49周岁以下已婚人员,无子女的,提供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近三个月的环查和孕查证明。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供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个月的上环证明。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3)经办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机构。
4)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并返还原件,接受申请。如果对材料的真实性有疑问,可以保留原件,以便进一步核实。
5)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自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确需延长时间的,应当报街道计划生育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6)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绝按证明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绝配合证明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发出不予发放计划生育证明通知书”。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