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开区通成家园共有产权房住房项目剩余房源销售公告-

北京经开区通成家园共有产权房住房项目剩余房源销售公告-,第1张

【导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公告:通程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剩余房源已开始登记购买。

北京经开区通成家园共有产权房住房项目剩余房源销售公告-,第2张同嘉苑项目位于太湖两站一街4地块,总用地面积6.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6万平方米,容积率2.5。包含装修总成本的销售均价为25600元/平方米,个人产权占比70%。北京燕东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政府30%产权的控股机构。该项目根据通州区合产房购买条件进行了三次网上申请,已售房源1422套,剩余房源428套。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亦庄新城马泰地区商品房管理的通知》(京建设发[2022]424号),该项目属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的通州区台湖、马驹桥区域(约78平方公里),执行经开区相关购房政策。

为简化销售流程,方便家庭购房者申请,高效推进项目销售,加快解决符合条件的家庭购房者需求,我局拟将剩余房源的相关销售安排公告如下:

一、购买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房家庭可以申请购房: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非京籍家庭必须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购房合同或安置房(拆迁)补偿协议;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移记录;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婚后分别申请,申请时离婚期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人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且申请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尚未拆除。

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含直管自管公房)后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当在网上签订购房合同前作出腾退所承租住房的书面承诺。

(3)后期申购政策如有变动,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

二。销售目标

第一类家庭:申请在经开区管委会认定的特定工业企业就业的家庭。

第一类家庭认定标准:申请人所在企业属于经开区认定的特定行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产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高端服务业、科技、文化创意融合产业、数字经济产业以及经开区鼓励和支持的其他产业),并在经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申请人需要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缴纳一个月的社保。

第二个家庭:

1.为亦庄新城发展提供服务的相关单位的就业申请家庭。

2.在亦庄新城申请就业的其他家庭,包括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就业且个人社保权益已划入经开区的家庭。

3.通州区户籍。

第二个家庭认定标准:

1.对为亦庄新城产业发展提供行政服务的管理机构、经开区出资的一级国有企业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经开区提供市政和能源保障的国有公司、公办(含民办非盈利)学校中的职工, 在册的公立非营利性医院和经济开发区内其他单位,试用期在月结登记日最后一天到期的,申请人应提供月结登记日最后一天已到期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2.其他申请人在亦庄新城就业的企业为工商注册或在经开区纳税。申请人应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缴纳一个月的社保。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通州区的申请家庭。

三。销售流程

(1)通程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剩余房源采取营销方式销售。预售期间将一次性公布房源情况、销售时间、销售形式,并动态更新通程家园售楼处。在销售期间,该项目的剩余房屋将不会在销售公告中公布。

(二)通程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剩余房源428套,销售均价256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成本,其中预售期面向一类家庭销售房源214套,用于支持北京经开区企业和企业引进人才。在这次公告中,剩余的214套房子将出售给二等家庭。(见附件1)

(三)建设单位线下登记购房家庭意向。报名时间为每月19-21日上午9:00-下午17:00,报名地点为通州区台湖镇次渠通城家园营销中心。为防止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需在售楼处电话预约现场登记(预约电话010-56865666)。有意家庭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未成年子女)、北京市居住证(暂住证原件)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非京籍需提供)到售楼处现场。购房家庭要通过公证处的软件进行登记,登记时要登记申请人的社保缴纳人。有兴趣的家庭请提前确认。登记信息实时上传至公证处数据库,上传数据库时间(精确到秒)作为确定选房顺序的依据。申请人可提前下载“公证选房”APP,建设单位将现场公示报名结果。

(4)形成阶段性销售形式。通过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信息系统按月登记,登记日期为每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登记结束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通过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信息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开发区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本项目购房条件进行核查。审核结果在售楼处公示,由建设单位通知每个申请家庭。审核结果为“未通过”的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本人可在结果公示后3日内持证明材料向项目售楼处提交资格复审申请。开发区复核完成后,复核结果将在售楼处公示,并通知申请复核的家庭。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购房家庭购房登记的时间顺序办理房屋销售手续。

(5)因系统故障、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报名时间的,开发企业将在售楼处张贴通知,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以通知内容为准。

(6)选房规则

1.选房顺序:现场购房登记时,不做划分。审核后,申请家庭选房时,按照公证处公证的出席登记顺序依次选房。每组家庭只能根据审核确定的家庭类别选择相应类别的房屋。选房顺序号只有一个,即以出勤登记的顺序为准。

2.购房家庭应根据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候选房源。选房时,工作人员会按照登记顺序号叫选房人的名字(审核未通过的家庭不再叫进选房人)。如果选房人不在场,则视为迟到,工作人员会叫下一个选房人按顺序选房。如果迟到的选房人在公共选房人结束时间之前到达,则选房人的顺序转到他到达时正在选房的家庭。

3.申购家庭在公布选房日结束时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4.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现场选房。每组购房家庭选房时间限制不超过五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后续购房家庭可同时选房。后续购房家庭选房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家庭意向房为同一套房的,以后续选房为准。

5.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选房家庭应与北京朱总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房屋预售合同》,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购房款。选房家庭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款的,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6.每次选房后,建设单位都会在售楼处公示选房结果,并动态更新。如果一次出售后还有剩余房源,可以按照上述模式循环出售。

(七)建设单位在选房前应当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电话咨询;选房当天,公证处将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四。对第一类家庭就业申请人的审查

审核组由开发建设局、商务合作局、科技创新局、宣传文化部、商务财政局、社保中心、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部门组成。销售开始后,每月申请登记截止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将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查系统对申请家庭的住房资格进行审查;开发建设局将申请人名单及其填写的就业单位(即社保缴纳单位)同时发送给相关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社保缴纳情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和税务局对申请人所属企业(即社保缴纳人)的工商登记和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合作局、科技创新局、宣传文化部、商务财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审核所列就业单位(即社保缴费人)是否属于第一类家庭就业单位。这项工作将每月进行一次,并将持续到本项目结束。

五、监督和管理

(一)为保证共有产权房销售的公平公正,共有产权房购买登记和选房的过程和结果,应当依法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提交家庭信息,并如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的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家庭信息一致。通过隐瞒家庭住房情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办法》取消资格,十年内禁止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开发企业与之解除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相关单位和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出售、退出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需要解释的问题

(1)申请人及所有家庭共同申请人在集体土地上有合法房屋且购买共有产权房屋的,须承诺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在补偿安置时不选择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者将共有产权房屋腾退后选择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申请家庭应当推荐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配合售楼处工作人员填写家庭信息。家庭未如实填写家庭信息或家庭信息失实,导致网上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通过审核的,不予接受审核,不得参加选房。

(3)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四)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甲方(卖方)为项目建设单位,乙方为购买方,丙方(政府产权份额持有机构)为北京燕东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余房源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销售实施、房屋交付、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的政府份额,并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

(5)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重新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6)共有产权房剩余房源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七)选房顺序号确认后,审查资格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选房的,选房顺序号作废,后续选房顺序号自然递补。

(八)入户联网资格审查结束后,售楼处将公示审查结果和选房顺序号,为期3天。

七。特别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按照市、区主管部门的防疫规定,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所有购房人到售楼处登记、选房要服从统一指挥。在项目售楼处报名前,电话预约,选房期间分时分段到场;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对,信息登记。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m。任何没有戴口罩、体温异常或处于隔离状态的人都将被拒绝进入。建设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防疫工作计划,张贴在售楼处门口,并由开发建设局监督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桐城家园可售房屋清单

附件2:桐城家园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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