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自动放弃该房产所有权,这样的公证内容在以后的房产纠纷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继母自动放弃该房产所有权,这样的公证内容在以后的房产纠纷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第1张

各位律师:
我父亲与继母现有共同住房一处,我父亲有两个女儿,继母带有一女,若该房产采取公证,公证内容如下:该房产由三个女儿共同继承,若我父亲先于继母去世,继母不得私自处置该房产;或者继母提出与父亲离婚,继母自动放弃该房产所有权这样的公证内容在以后的房产纠纷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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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看房产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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