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收得的钱拿去赌和做生意了,之后,有一个交钱的人追回了一部份,这些钱属不属于公款,构不构成犯罪?

把收得的钱拿去赌和做生意了,之后,有一个交钱的人追回了一部份,这些钱属不属于公款,构不构成犯罪?,第1张

我有一个朋友是公务员,其在国土局的一个国土所上班,所里没有权收取如土地使用费等,但他以国土所的名义收取不应收取的费用并且不入账,把收得的钱拿去赌和做生意了之后有一个交钱的人追回了一部份,这些钱属不属于公款?构不构成犯罪?

位律师回复

你好:有可能按贪污论罪。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把收得的钱拿去赌和做生意了,之后,有一个交钱的人追回了一部份,这些钱属不属于公款,构不构成犯罪?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