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得到多少钱的经济补偿和加班费,这官司值不值得打,请教各位了?
请问:
1:我是08年4月3号来的一家公司于08年23号辞退我了。公司人事跟我说, 由于公司结构调整,公司资金紧缺,再加上公司的项目也差不多完了,感觉员工我用处不大,就把我给辞退了,当天23号辞退,第二天就不用来上班了,只给我补了7天的工资,
2:而且我们公司是六天制上班,跟我们签的合同,没有公司盖章,只有法人代表的签名,合同上的工资没有写清楚,只写了个基本工资3000元,本人实际到帐工资是6500元。平时还经常加班,节假日只休一天,现公司把我的劳动合同收回了,要不愿意开辞退证明书,
3:请问我如果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的话,我能得到多少钱的经济补偿和加班费?这官司值不值得打?请教各位了?
官司值得一打,
1、克扣工资;
2、克扣加班费;
3、非法解除合同。有万把元钱,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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