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都没有能将两位老人请出门外,我该怎么办?
律师同志,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本人为某公立学校的教师,在2006年按程序向单位集资了学校的一套住宅楼,于2007年9月27日拿到学校后勤开的发票收据。但到2008年8月27日晚我听到有人敲门,不想到开门后一群人冲了进来,并入住了两位老人。
原来是以前一名跳槽走了的老师家属及亲戚。问清原因,原来是该老师离校后一直未跟学校要到住房集资款,现在反过来要房子了。(我是从学校手里得到的钥匙,并且有关房子的装潢费用等已和这位老师结清,有该老师的字据)。两位老人至今未走。
事发后,我报了110,找了学校校长,但都没有能将两位老人请出门外。
我该怎么办?
非法侵入住宅罪需要情节严重,如果不构成该罪,你也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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