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06年7月到公司,08年7月离职,按照公司规定,我在08年享有10天的带薪年假,我于离职前全部休完。但在办理离职的时候,公司以我没有干完08年整年为由,扣掉的我4.5天年假,为此扣除了我4.5天的工资!
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规?能否要会扣掉的钱?
谢谢
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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