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卖方要求重新评估,请问,程序是什么,可以重新评估吗,如果卖方一直不交税金,我买方咋办?
各位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买的商铺,合同上面签订的是各理各的税,评估价比成交价多出三万元,我买房认同了该评估价,已经将我所要缴纳的契税缴清,但是卖方没有认同该评估价,一直迟迟不肯缴清他所要承担的税额,产权证一直拿不到,现在卖方要求重新评估,请问,程序是什么?可以重新评估吗?
如果卖方一直不交税金,我买方咋办?
可以评估。不同意方申请重新评估。重新评估以后要交税金。不交你可以退房或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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