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城区法院真有可能是忘记上呈文件了吗,还是如我所说的原因?
各位律师:
今年5月4日收到一审判决书,之后男方在5月15日向法院递交上诉申请,我在19日递交。但我于今年8月3日打电话到市中级法院查询开庭日期,但被告知资料未上呈到中院。于是我打电话到城区法院查询,听他们的语气模棱两可,又好像是忘记了,但我觉得是男方从中作梗,他们是故意不上呈资料到中院的,因城区那里拖一拖到现在开庭时我女儿已刚满两周岁,这样对判决结果影响是很大的。女儿已满两周岁我很难很有把握地拿到女儿的抚养权。因男方之前也曾和别人说过要拖到女儿满两周岁再和我争。请问我该怎么办?城区法院真有可能是忘记上呈文件了吗?还是如我所说的原因?
3岁以前如双方经济实力相当或你有能力直接抚养孩子且不会对孩子成长不利一般孩子会随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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