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已在单位工作五年整,而用人单位只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补偿金,这样合理吗?
各位律师: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续签,劳动者愿意续签并签完合同上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提供盖章合同文本。事过一个多月才向劳动者提出不愿续签,称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劳动者已在单位工作五年整,而用人单位只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补偿金,这样合理吗?
自己要求终止劳动关系的,没有经济补偿的法定权利。
各位律师: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续签,劳动者愿意续签并签完合同上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提供盖章合同文本。事过一个多月才向劳动者提出不愿续签,称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劳动者已在单位工作五年整,而用人单位只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补偿金,这样合理吗?
自己要求终止劳动关系的,没有经济补偿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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