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享受生育津贴后就不能享受产假工资,]黄智君律师回复说上海有这样的规定,那浙江有这样的规定吗?
[律师您好!我于2007年9月生宝宝之后社保处给报销了8800多元的医疗费与津贴补助,已打到单位的帐号上,2008年4月份单位通知我报销生育金,但是有个问题就是要扣除了已经发给我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理由是社保处已经有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产假工资,我想咨询一下单位的这种做法合理吗?浙江有这样的规定吗,就是享受生育津贴后就不能享受产假工资?]黄智君律师回复说上海有这样的规定,那浙江有这样的规定吗?要是没有的话我准备与单位干涉,谢谢
位律师回复个人缴纳社保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
1、但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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