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现在已经有新的宅基地了(1家3口),他对老宅基地还能有什么权利吗,老宅基地现在是属于谁的呢?
律师好!我想咨询下,原本有个哥哥和弟弟的房子是造在一起的,但弟弟在20世纪90年代在同村别的地方申请了新的宅基地造了新房子,同时哥哥和弟弟商量之下,在弟弟原住宅基地上多造了一间房子的地基(原本兄弟俩各2间的宅基地,)到现在2008,哥哥想在他的房子前筑水泥地,可弟弟说:这1间的宅基地是他的,要造水泥地是可以的,但是拆迁后这个地基的钱是算他的,哥哥花的造水泥地的钱是不会还给哥哥的,连成本都不给哥哥,我想问的是:弟弟对老的宅基地有这样的权利吗?土地法不是规定,农村村民1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嘛?弟弟现在已经有新的宅基地了(1家3口),他对老宅基地还能有什么权利吗?老宅基地现在是属于谁的呢?
位律师回复依法造新房必须拆旧房,村民1户就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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