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离婚后再过三年,他还可以享受经济房(福利房)的待遇,这种情况我可以有哪些主张维护我的权利呢?
各位律师:
我是下岗工人,他有正式工作,结婚后,我单位分了福利房,七万中有四万是他姐夫借的,他说离婚的话,孩子归他,房子给我,但要我返还他姐夫的四万块钱,并支付7.8的利息,由于他不把钱交家,都自己花,所以平时的工资实行AA制,结婚三年,我们并没有任何存款,却有上面的四万债务,而离婚后再过三年,他还可以享受经济房(福利房)的待遇,这种情况我可以有哪些主张维护我的权利呢?
一般来讲财产平均分割,居于你下岗法院可以偏向你分割,不过律师认为他的分割意见你也是可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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