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也没有吃过她一天的奶,请问各位律师,男方这边应该要怎么样才可以争取到两个儿子的扶养权?
各位律师:
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便于2005年生下一子,于2007年再生下一子,现在女方申请控诉,要求争得小儿子,在男方这边坚决不可以给任何一个儿子给女方,因为女方曾经说过争取到儿子后要来卖掉,就算不是卖掉但女方也没有能力养活这里其中一个儿子,因为女方没有工作,而且身体又经常不适,还有大三阳这种传染病,两个儿子从小就是在男方的母亲手上带大,而女方一生下两个儿子就没有尽过做母亲的责任,没有别喂过他们一顿饭,孩子也没有吃过她一天的奶,请问各位律师,男方这边应该要怎么样才可以争取到两个儿子的扶养权?
证明女方的经济状况和人格身体状况不适宜抚养孩子,同时证明男方有相应条件,就应该没有甚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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