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诊所有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其是不是构成了非法行医?
各位律师:
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的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包括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只有医师资格,没有执业资格,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该司法解释于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那么请问:在农村行医开办诊所,除了有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外,还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亲友在农村家被诊所大夫打针过敏死亡,该诊所有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其是不是构成了非法行医?
注:1 当地卫生局因
凡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同时根据中国农村的实际,在达不到这个条件的地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允许只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经培训达到中等专业医学水平的人员申请执业注册,到村医疗机构工作。乡村医生执业证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所以说有医生资格证和执业证就可以在乡村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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