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和前夫离婚已3年多了,他一直没有按协议书来办, 协议书写的如女方不结婚他给女方生活费每月1500元,还有两套房子一套女方住,一套男方住,房产权属于儿子。一旦某方再婚,必须搬出,不可占有。现在房产权做男方了,他连小孩子的生活费多不付啊,我真生气,我那他没办法啊?不知法律会公平吗?让我出这口气。
还有他在婚前买了车子,还有给你家合作一家公司,我现在是否有办法那到属于我的那必财啊?男方现在结婚了有了小孩了。
谁能看过我的内容给我提个建议。如方便给我打个电话,非常感谢?
位律师回复
你可起诉你的前夫要求其履行与你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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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方便给我打个电话,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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