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赔偿,同工同酬没有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是不是违法?
各位律师:
我是一名交通运管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协勤〉,2003年5月被聘用至今,刚来时签了一年合同,后来几年未签合同,今年又签了一年,者几年来没有买任何保险,工资待遇也比正式工少一大节我想问:
如今年合同满后,我们能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赔偿?
同工同酬没有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是不是违法?
我们几年工资每月只有1500,而正式工全部每月3600多,事我们做的多和苦,如赔偿我们应如何计算,能得多少钱,5险1金是否应该补清,国家有哪些险种单位必保,请你一定详细解释一下,并把我们几年的补赏算一下,使我们心理有底,谢谢
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险,住房公积金非单位必须缴纳。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合同期满后,如果单位不再续签合同,一般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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