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复习三

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复习三,第1张

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复习三

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考核点2-1)

1.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4条至第30条和教材《合同管理》第四章第二节(双方的权利)和第三节(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合同的这一部分有许多条款(27)。

2.评估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监督人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委托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可以通过项目实施中的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见案例26、27和29。

为便于学习和掌握,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及教材相关内容可归纳如下。

【监督】(1)义务:(1)派出足够的人员向组织汇报监督计划;②在合同(专项条约)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完成监理业务,并按合同定期报告;③工作认真勤勉,提供相应建议,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④保密性;⑤使用客户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并在使用后移交;⑥负责合同协调;⑦不参与与客户利益冲突的活动;⑧不接受合同外与监理项目有关的报酬。

(2)权利:①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②质量、工期、成本的监督权(对组织设计、材料、施工质量的检查权,对工程款的审核确认权);(3)组织协调与相关单位的主持权,向委托人报告重要事项;④施工合同双方对另一方的意见,应通过监督、研究协商、争议调解等方式确定(19);⑤指令权(变更开工、停工、复工)(征得委托人同意);⑥选择总承包商的建议权和认可分包商的权利;⑦审核索赔;⑧获得报酬;⑨合同终止权监理合同

(① ~ ⑦是商权)。

(3)责任:①责任期为合同有效期;(2)在责任期内履行约定的义务,赔偿因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累计总额≯总监理报酬(不含税);③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和竣工工期不负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履行,违反第5条的赔偿(即上述义务③);④如果对客户索赔失败,客户因此产生的费用应得到补偿。

【委托人】(1)义务:(1)支付监理预付款;(2)协调外部关系,如委托监理方应得报酬;③在约定时间(合同)内对监理方的书面要求做出书面决定;④信息(工程资料)、材料(住房、通讯、其他)人员(如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

(2)权利:(1)授予监督权限和董事审批权;(二)选择工程承包商,签订合同;(3)工程设计要求的识别权和设计变更的批准权;④监督和控制监理方对合同的履行——人员监控(更换、履行职责、违法行为赔偿)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控;⑤审核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

(3)责任:(1)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承担违约责任;(2)因监事以外的原因导致监事因业务工作遭受损失的,可以赔偿;③如果委托人索赔失败,应赔偿监理人相关费用。

▲对于以上内容,主要要求理解本质,明确责任、权利、义务的归属。

(二)建筑工程招标方式和程序(考核点2 2)

1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一节,《招投标法》第二章,案例30、31。

这个考核点在历年考题中出现了三次(占43%)。考试内容为:①招标方法及招标文件内容(1999);②招标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实际上与招标程序密切相关)(2001);③招标管理(资格考试)(2003),所以也是本章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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