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辅导:竣工资料的一般要求
《规范》l 6.3.1条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档案的总称。整理工程竣工资料是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并在竣工验收后移交给发包人汇总归档的管理要求。
项目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地记录和反映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真实情况,并应符合资料形成的规律性和规定性。根据建设项目的施工特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竣工资料管理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基本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和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I' 50328—2001)的规定。
2.竣工数据的收集
收集工程竣工资料应建立岗位责任制,遵循建设程序和内部规律,保持资料的内在联系,不得遗漏、丢失或损坏。
3.竣工资料程序
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应与图纸资料相符,数据准确,填写、审批、签字手续齐全,不得擅自修改、伪造或补充。
4.竣工资料的组成
当一个建设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竣工资料应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整理和分组,其|源|检|大|的文件组成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文件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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