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申论热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滞后问题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目前我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全国每年募集的慈善资金和物资约50亿元。中国人均GDP和美国相差38倍,而中国人均慈善捐赠和美国相差7300倍!这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贫富悬殊对社会心理的负面影响,强化了仇富的社会心态。慈善没有得到全社会,尤其是富裕群体的认可和支持。美国慈善捐款的10%来自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全国人民。2003年,美国个人捐款达到2410亿美元,人均捐款460美元。然而,中国人均捐款只有0.92元。而且中国的志愿服务参与率只有全国人口的3%,而美国是44%。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慈善立法的不完善。目前,中国在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超过28.9万个,但据估计,未登记的组织多达300万个。由于缺乏规范的法律法规,慈善组织程序不透明,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慈善组织管理混乱,使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打着“慈善”的招牌谋取不正当私利。众多“慈善”闹剧和黑幕的频繁曝光,严重损害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摧毁了公众心中的慈善和道德信仰。
第一,关于这一社会问题的成因,结合国内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观念滞后,慈善事业发展所需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一些人对慈善事业仍然存在误解,慈善事业的理念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
(2)慈善组织数量太少,慈善捐赠水平低。
(3)与慈善事业发展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没有针对性、具体的法律法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质性内容。即使是已经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也因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实施。
(4)慈善组织本身也有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的弱点。部分慈善组织组织建设不规范,组织程序不透明,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慈善募捐方式吸引力不够,慈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慈善组织运行仍缺乏透明度和接受社会监督,慈善公益体系自律有待加强。
(5)众多“慈善”闹剧和黑幕的频繁曝光,严重损害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摧毁了社会公众的慈善道德信仰。
二、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结合国内主流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特别是富人的慈善行为。即使他们的捐赠有个人目的或商业考虑,只要不违法,就应该积极肯定,不在道德上苛求。
(2)对于小额捐赠,要同等重视和尊重,在出具证明、免税、告知捐赠去向、享受荣誉等方面一视同仁。
(3)改变传统的排队捐款或当众认捐的方式,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和方式,不得违背捐赠者的意愿,随意泄露捐赠者的信息。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慈善广告或捐赠形式让群众知晓,或电话动员征集,上门募捐。
(5)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慈善事业中的主导作用,使其成为慈善事业的主体,成为政府与捐赠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桥梁。开展各种慈善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也不能靠政府。
(6)政府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于已经由法律规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确定并纳入政府预算的任务,如义务教育、社会救济、公共福利、低收入保障、失业救助等。,政府要及时足额拨款,而不是代替各级政府拨给义务教育的经费。
(7)进一步完善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大家进行捐赠。完善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
(八)加强和完善慈善事业发展的监管体系。完善公益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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