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5日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继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报考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即:
(1)报考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者,还应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获得博士学位。
(四)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按照相应级别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学历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上述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时间。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报名程序和时间
考生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近的报名点办理考试、拍照、缴费、确认等手续。
(1)网上报名
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点击会计报名,注册,获取报名序号,打印《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去年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科目合格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输入的身份证号在当年准考证中身份证号的上方。
考生一定要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和自己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到报名点考试、拍照、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至25日。
(二)审核、拍照、付款和确认
本人携带《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毕业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考试合格后用于办理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应与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一致)办理考试、摄影、缴费、确认手续,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单》。不能上网的考生可在考试和确认期间到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拍照、缴费、确认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至26日(周末照常举行)。
(3)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参加补充报名。补充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1日,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8日至12日。
三。注册地点
考生就近选择以下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1.宿迁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电话:0527-84363083
2.宿豫区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527-84465510
3.沭阳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527-83566461
4.泗阳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527-85214494
5.泗洪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527-86223017
6.宿城区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527-82960885
四。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分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2.中级资格考试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参加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的,可以取得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3.考试大纲: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考试大纲。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时间
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日和17日举行。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16日9: 00-11: 30
经济法基础
9: 00-11: 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六。考试用书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考试辅导材料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根据大纲要求编写出版。根据需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择,并在报名点办理确认订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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