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办法,第1张

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办法,第2张

为促进高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我校于200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招生计划和招生项目:
1。招生计划:预招65人
2。招生项目:篮球、田径、武术、乒乓球、网球(女)、健美操(仅限湖北)
2。报名条件[/br/
篮球: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运动水平接近一级(含以上)并自2006年1月1日起获得省赛前三名或全国赛前八名的主要队员。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并自2006年1月1日起获得全国或国际比赛前八名的主要选手。
乒乓球: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并自2006年1月1日起获得省级比赛单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前六名。
武术: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相当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2006年1月1日起获得省级个人赛冠军或全国个人赛前六名。
网球:
女,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同等学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并自2006年1月1日起获得省级比赛单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前六名。
健美操:
湖北籍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同等学力),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并自2006年1月1日起获得省赛前三名或全国赛前六名。
田径: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取得二级运动员证书并自2006年1月1日起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以提供的比赛成绩书为准)
100米(电表):男10.93女12.33
200米(电表):男22.02女2510米栏男子14.73
100米栏女子14.33
400米栏男子54.14女子1:02.10
800米:男子1:54.50女子2:12.80 300米:男子8:35.00女子9:50.00
跳高男子2.00米女子1.70米
跳远男子7 男6320分女4510分
注:以上标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3月发布的《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制定。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取得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核实后打印报名表。本表连同所附各项比赛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将带到冬令营备查)及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并送至我校体育部高水平运动队。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体育系刘(430074);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5日(以邮寄报名表时间为准)。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
学校将对招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于2009年12月25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未接到通知的学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2009年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水平测试”。
(二)运动员水平测试:
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条件的考生进行专项体育测试。
测试项目:
篮球:1、形体2、篮球基本功3、团体赛
赛道:1、形体2、专项测试
武术、1、形体2、难度动作3、套路
乒乓球:1网球:1、形体2、基本功3、团体赛
健美操:1、形体2、个人技能展示3、成套动作
学校将在学校招生信息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 并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学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
(三)录取:
我校将根据2009年高水平运动队队伍建设和招生计划的需要,择优录取。
1。统考录取办法
(1)学校将录取在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专项体育测试中成绩优异,并在我省组织的专项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中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和我省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降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计划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3)以上两类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不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其运动水平的认定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为准。
2。单招录取方式
对于在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员、国际运动员、武术等称号之一的考生,由学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单独录取(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由学校自行设置和评分。
四。其他
学校体育部负责高水平运动员专项体育测试,学生处负责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校监部门参与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和录取,负责监督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
考生应以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一经查实,以虚报、隐瞒或涂改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取得体育特长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退回其户口所在地。
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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