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5日

长春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5日,第1张

长春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5日,第2张

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根据吉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日程安排工作的通知》(吉人事厅〔2008〕155号)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全市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报名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缴费,逾期不再报考。

1.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开放网上报名,2009年1月4日至11日开放补充报名。

考生可直接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framework/faim/index.jsp)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后,必须按照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报名点,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数码照片。如有变更,可凭网上报名号和密码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是考生自己的责任。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下载打印《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其所在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2.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补充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1月4日至11日。(长春市报名确认点周六周日不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按属地原则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和缴纳考试费。

3.现场确认地点:

在长春报名的考生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二楼报名大厅进行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韦彬路1号,市委礼堂南面。)

4.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

(3)身份证1张及复印件(复印件贴在申请表背面)。

(4)最近6个月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16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 00经济法

5月17日

9: 00—12: 00
中级会计实务

【/br/】注意:考试时可携带黑色和蓝色签字笔、钢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套、静音、不垂直、无储物功能),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三。报考条件:考试类别学位或学历专业实践最低时间
会计初中及以上,会计证
,中级学院会计工作满5年,会计证
,本科会计工作满4年,会计证
,双学士学位和
硕士学位满2年。具有硕士学位并持有会计证
且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博士学位并持有会计证
不限
1。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2。凡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可参加本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能够证明自己考试当年毕业的,以及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书。
4。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相应等级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适应考试。


四。与考试相关的政策和说明

(1)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书、假证明等的,、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如手机作弊等。不满2年的,不准报名参加考试;否则一经查出,不予退款,后果自负。

(2)考试等级和考试科目。2009年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组成。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考试成绩管理。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的,可以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1567号)和国家计委1998年12月20日第1567号文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2001]52号。每人交报名费13元,每科交考试费36元。

不及物动词考试用书的订购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财务部门负责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联系电话:0431-88550522。

七。成果发布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后2个月左右由国家发布,考试合格(资格)证书一般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个月由国家颁发。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将及时发布成绩查询和发证通知。领取合格证书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证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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