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9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云南省2009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第1张

云南省2009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第2张

一、2009年4月云南自学考试专业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2009年4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有:

本科:汉语言文学、英语、金融、会计、工商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省机械工业协会委托)、行政管理、法学(省司法厅委托)、经济学(省统计局委托)、教育学、教育管理、旅游管理、学前教育、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体育学、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

本科教师:数学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地理教育、历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生物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

专科: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文秘、金融、会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方向)、园艺(均由省农业厅委托);机电一体化工程(省机械工业协会委托)、房屋建筑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行政、法律、治安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律师(省司法厅委托)、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护理、旅游管理、监狱管理(省司法厅委托)、公共关系、林业、餐饮管理、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后勤管理、体育。

师范学院:数学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地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二。申请人和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年龄、民族、种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一门或多门课程(根据各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报考专业。

鼓励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病残人员要选择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专业。

根据行业要求,要求对以下专业报考人员进行专业限制:治安管理按省公安厅规定执行。内科护理学专业继续开考,但报考人员只能是取得卫生执业资格的人员(报考时应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未取得高中、中专、技校、职高毕业证书的专科报考文科的考生,需选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该课程已在专业考试计划内的除外);报考大学理科的考生,未取得高中、中专、中专、职高毕业证书的,需参加《大学语文》考试。

报考本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含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自考本科毕业证时,须提交上述毕业证(报名时无需验证)。报考时要按照各专业的要求报考,选修指定本科的相关课程。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2月25日至3月6日,考生网上报名和各州、市、县(区)指定报名确认点的确认、验证、缴费、照相工作同步进行。

报名点: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

四。注册程序

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本课程的一门或多门课程,按照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按开考专业计划跨学科报考课程名称和学生积分相同的考试科目。但考生一定要注意不同专业的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是否相同。

(1)考试报名费:根据运发改费〔2006〕98号批复,我省自学考试报名费为每科32元(人民币)。

(2)考生按照云南自考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名,特别注意部分专业和课程的报考必备条件、报名确认点、考点限制等。

(3)考生往返路费、住宿费自理。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1.考场设置:由各州市考试部门确定。如需在县外设置考场,须报省考办批准。物流管理(本科和专科)、机电一体化工程、餐饮管理、广告学本科只有昆明有考点。“治安管理”学院只在州市设有考点。

2.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考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反考场纪律者,将按教育部2004年第18号令及我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考生单位发出通知。

3.从2006年1月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实行分卷制,考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填写和填写《字迹收集和客观题答题卡》。

4.考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60分及格。通过者发给单科证书,未通过者允许参加本课程下次考试。考试成绩不公布、不核对,由各考点通知考生。为了增强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考点汇总后提交各地、州、市考办,统一到省考办核对分数,核对后通知考生。省招办不直接查考生成绩。每科收费2元,查分截止时间6月29日。

5.考生考试时间和临时考试复习假的占用,按1987年原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予考试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6.考试期间,“高等数学”考生不得使用计算器。其他科目的考生可以携带计算器,但不能有程序存储功能,不能互相借用。不要使用具有“业务沟通”等存储、接收、传输功能的手持电子工具。禁止考生携带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

7.同一考试时间内,一名考生只能考一科,不能考两门。

8.根据全国考委的安排和要求,从2007年4月开始对部分公共课程进行了调整。原大学语文(专科)(4学分,课程代码0010)、大学语文(本)(6学分,课程代码0011)调整为大学语文(4学分,课程代码4729);原高等数学(二)(9学分,课程代码0021)调整为线性代数(经济与管理)(4学分,课程代码4184)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与管理)(5学分,课程代码4183)。

9.NCRE成绩在自学考试系统中的运用

根据文件号的规定。国考委办[2004] 148号: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衔接;

(2)凡取得NCRE一级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理论考试和计算机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

(3)凡取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机考)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

(4)凡取得NCRE三级计算机技术(笔试和计算机应用)证书者,可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与应用(2277)课程;

10.公共英语考试系统成绩在自学考试系统中的运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可直接替代相关专业的大学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英语二)考试成绩,获得相应学分(PETS二级替代大学公共英语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公共英语成绩,英语专业不能)。考生是否参加相应的口试,取决于考生是否需要取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

1.中国本科专业的论文答辩定于每年5月和11月举行两次。考生可联系云南师范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进行答疑。本科《口译与听力》考试时间,专科《听力与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安排。请候选人与他们联系。《计算机信息处理综合作业》和计算机管理专业计算机考试请联系云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12.已取得本专业全部课程合格证书的考生,如有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试要求的,应及时与当地县(区)考办或主考院校联系进行实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不及物动词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要求,我省招办设有自考教材部,专门为考生订购自考教材。为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省招办教材处郑重声明:“向考生提供正版自考教材”。同时,希望考生自觉抵制非法盗版活动,拒绝购买非法盗版教材。电话:5162385

七、毕业生的教育和使用待遇

我省自考学历为中专、大专、本科,中专自考从2006年开始暂停。考生学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通过道德鉴定的人可以获得毕业证,获得毕业证的人会得到国家的承认。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86)国教字第10号《关于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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