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考试综合辅导:信用证软条款解析

单证员考试综合辅导:信用证软条款解析,第1张

单证员考试综合辅导:信用证软条款解析,第2张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在我国有时称为“陷阱条款”,是指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中增加一项条款,使出口商不能按时交货。根据这一条款,申请人(买方)或开证行在任何时候都有单方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即买方对整个交易有完全的控制权,受益人处于被俘虏的地位,是否付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意愿。这种信用证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可以随时撤销或者永远不生效的信用证,银行的中性担保支付功能已经完全丧失。带有该条款的信用证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可撤销信用证,容易造成单据不符,被开证行拒绝。凭借信用证的“软条款”,买方还可以骗取卖方的定金、质押、履约保证金、开仓费等。
少数无良外商不断变换手法,利用信用证的“软条款”,利用我国一些外贸业务人员的良好愿望和缺乏经验,积极扩大出口,给我国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更何况国内的工贸公司都被他们上了当。据了解,自1992年以来,国内公司遭受了多次欺诈,遭受了数千万元的巨额损失。
软条款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信用证金额大,超过50万美元;
2。信用证包含限制受益人权利的“软条款”。常见的“软条款”可以概括为:
A .信用证的申请人(买方)通知船公司,船名,装船日期,目的港,检验员等。在受益人装运货物之前。这一条款使得卖方的装运完全由买方控制。
B .信用证开出后暂时不生效,进口许可证签发时生效,或申请人确认样品时生效。这样的条款使得完全由进口商来装运出口货物,而出口商则处于被动地位。出口商要看到信用证才能投产,生产难安排,装船期紧,装船难。
c.1/3正本提单应直接寄给申请人。买方可以凭此订单先提货。
D .对于记名提单,承运人可以凭收货人的合法身份交付货物,无需提交此提单。【/br/】e .信用证在开证行所在国到期,其有效期在开证行所在国,导致卖方延迟发送单据,单据发送至开证行时议付有效期已过。
F .信用证中限制运输船只、船龄或航线等的条款。
G .凭空提单条款,凭提货人签字就可以提货,不出示单据很难控制货权。有些信用证规定提单的发货人为申请人或客户,可能被不法商人利用无单提货。
H .质量检验证书由申请人或其授权人出具,经开证行验证,并与开证行印章一致。采用买方国家的商检标准,该条款使卖方因采用国内标准而达不到买方国家的标准,致使信用证无效。
一、收货必须由申请人出具或验证。这一条款会延误买方验货,并使信用证无效。
J .自相矛盾,即规定允许提交联运提单,又规定禁止转运。
K .指定受益人难以提交的单据,如CMR运输单据(我国未参加《国际货物公路运输合同公约》,因此我国承运人不能签发“CMR”运输单据。对于一次装运,信用证要求每个包装单位都有提单。
m .为质检证书设置障碍,伪造质检证书。
n .本信用证只有经*(进口国*)批准后才生效。生效前不允许装运。
O .对于易腐货物,要求受益人先送提单,凭提单可以先提货。
p .货物到达目的地并经外汇局核准后付款。
Q .议付时,卖方应提交买方在目的港的收货证明。
R .如果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日期晚于提单的日期,就会被怀疑没有经过检验。先出货,出货后再验货。
S .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先交单,银行后付款,有风险,要保兑。
T .不接受联合发票,进口国拒绝接受联合单据。信用证规定应指定货运代理出具全程提单。一个航次海运,第二个航次海运到海外,收货人没有正本联运提单很容易提货。【/br/】五、信用证规定,货物装船后,受益人未能及时寄送1/3提单的,信用证申请人不予寄送客户检验证书,导致受益人议付单据困难。
3。证书中的货物一般为散装建筑材料和包装材料,如“花岗岩、鹅卵石、铸铁井盖、木箱、纤维袋”;
4。买方要求出口企业向买方代表或中介预付合同金额或信用证金额的5%-15%的履约保证金、佣金或质量保证金。
5。买方拿到履约保证金、佣金或质量保证金后,借故刁难,拒绝出具检验证书,或不通知装运,使出口企业无法获得全套单证议付,白白遭受损失。【/br/】俗话说,出拳会反抗,有反抗的手段就有反抗的手段。风险这么多,有关方面提醒外贸企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首先,仔细检查证书。尽早找到“软条款”。在贸易过程中,你应该在收到信用证后立即与合同核对,看条款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可以做到。发现问题后,你方应立即联系开证申请人修改信用证。不要等到一半的时候才发现情况不妙。那时候货已经上船了,来不及了。一旦对方拒绝修改信用证,我们将处于被动局面。
2。其次,试着要求对方客户从一些大的、有信誉的银行开立信用证。由于这些银行普遍非常重视自己的声誉,它们会认真对待“软条款”的问题。相对来说,风险会小很多。要及时识破不法外商与一些开证行勾结设下的陷阱。
3。调查和了解外国企业和公司在商业领域的信用状况和声誉。这是做生意时避免找错对象的重要前提。
4。了解银行信用证和商务合同在涉外业务中是两回事,特别要注意核对信用证条款中的要求和规定是否与签订的买卖合同一致。例如,必须说明装运日期、付款时间和付款银行。最重要的是看是不是不可执行的信用证。
5。签订的买卖合同要保证买卖双方承担风险的责任,同时要有第三方、第三国作为担保人,并经过公证。什么都不能单方面听。
6。然后,在签订合同时,要争取客户同意由中国的商检机构进行商品检验。在过去的两年里,由于改革开放,中国的商品检验机构在世界上变得越来越有名,他们的信用等级也越来越高。世界各地的贸易商都愿意承认他们的检验结果。如果能让我们的商检机构来进行商品检验,不仅方便了我们的企业,也使主动权掌握在我们手中。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软条款:
1。检验证书应在货物装运前由信用证的授权申请人签发,该签名将由开证行检查。
2。货物将由信用证申请人装上指定船只,并由开证行向通知行电报/电传修改信用证,修改应与正本单据一起议付。
3。货物将在收到由信用证开证人签发的指定船名的装运通知后装运,该通知将由开证行以修改信用证的方式签发。
4。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均由信用证申请人**先生和**先生正式签署和会签,他们的签名必须与***银行保存的签名样本一致。
5。由申请人的授权人签发的质量确认书(其签名必须与你的文件中的签名一致),确认货物状况良好,并注明货物的日期、价值和数量,日期不迟于1998年9月10日。
附件:相关案例:
例如,中国某银行曾收到香港KP银行金额为1,170,000,00美元的复印件;受益人是广西一家进出口公司,出口的货物是木箱。本证书有以下“软条款”:“本证书尚未生效,除非承运人的名称已被申请人认可,且开证行以修改证书的形式通知受益人”(本信用证不可操作,不可或缺。承运船只的名称已被申请人认可,并将由信用证开证行通知受益人)。中国银行在通知信用证受益人时提醒了受益人这一“软条款”,并建议其修改信用证以避免可能的风险。后来经协商,申请人撤销了该证书,由香港IB银行开出了另一份相同金额、相同货物、相同受益人的信用证。然而,证书中仍然有这样一个“软条款”:“只有在收到本证书的修改,指定承运人的名称和装运日期后,才能装运,”只有在收到本信用证的修改,装运船只名称/和日期后,才能生效。可以说,主动权仍在申请人手中,但受益人面临的风险是,如果申请人拒绝签发装船通知,他将无法向银行提交全套单据进行议付。此时,中国银行了解到,进出口公司所属的某工贸公司已将4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汇给了申请人在深圳的代表,进出口公司正计划申请人民币一揽子贷款600万元,用于预约贷款。因此,中国银行采取果断措施,一方面暂停向该公司付款,另一方面敦促其设法帮助工贸公司追回质量保证金。只有多方合作,才能避免损失。
再如,辽宁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5万立方米花岗岩销往香港的合同,总金额为1950万美元。买方通过香港的一家银行开立了上述合同项下的首张信用证,金额为195万美元。信用证规定:“只有在收到申请人指定船名的装船通知后,货物才能装船,开证行将通过信用证修改书发出装船通知”(只有在通过信用证开证行收到申请人的装船指示,并通过随后的信用证修改书指定装运船名后,装船才有效)。收到信用证后,贸易公司向买方指定代表支付了26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装船前,买方代表来产地验货,以货物不合格为由拒绝签发“装船通知”。结果货物滞留在原产地,中国公司根本无法发货和收汇,损失非常惨重。
软条款的国外定义,供参考:
软条款
跟单信用证中的条款,使受益人(卖方)不可能独立于买方独自满足跟单信用证的条件。例子:?货物必须在装运前由买方代表验收。该代表的名字是在以后的跟单信用证修改中被告知的?。不建议出口商同意这类条件。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单证员考试综合辅导:信用证软条款解析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