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经济学分析,第1张

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经济学分析,第2张

招投标制度广泛应用于建筑市场交易中。招投标制度的实施改变了我国的工程承包方式,对我国的经济秩序和投资效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摘要: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招投标制度进行了分析,反思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招投标制度实施中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招投标制度的经济性
招投标是在长期的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成熟的交易方式,其特点是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招投标可以起到信息提示和信息传播的作用,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交易成本。竞价作为一级密封拍卖的另一种称谓,可以找到局部均衡价格,从而在招标人和竞买人之间实现。为了提高中标率,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生产成本制定最有竞争力的投标价格。竞争越激烈,投标价格越低,中标结果对招标人越有利。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的博弈有利于招标人。因此,招投标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领域。
建筑市场的交易往往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完成的。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当市场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时,任何有效的市场制度都必须满足“激励相容”和“个体理性”的要求。在招标投标中,激励相容是指投标人对私人真实信息的积极贡献对自己和招标人都有利,个人理性是指投标人只有在参与投标的收益高于不参与投标的收益时才会决定参与投标。竞价制度可以满足“激励相容”和“个人理性”的前提条件。
二。对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思考
作为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筑产品交易方式改革的突破口,招标投标是在政府强制亏损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自1981年以来,它经历了试点、实施和逐步完善三个阶段。经过20多年的风风雨雨,已经成为建筑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
但由于旧制度的功能和惯性没有消失,新制度的功能也不完善,建筑市场交易成本过高,交易秩序混乱,影响了招投标制度的效率。主要表现在:
1。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导致寻租
。招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但带有太多的行政干预色彩。对于公共投资项目,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需要行使一定的监督管理。但如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就可能破坏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导致大量的寻租现象和腐败案件。由于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大量寻租活动,隐性费用增加,产生寻租成本,增加交易成本。
2。招标方式与范围混淆
招标方式有很多种,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有些人误认为只有公开招标才是最科学合理的,招标谈判有问题。不知道,公开招标虽然好,但是周期长,成本高。如果不管项目性质(公共资金还是私人资金)、项目规模(造价5000万元还是500万元)都强调公开招标,显然会增加不必要的开支,增加招标的社会成本。所以要区分项目的性质和大小,采取灵活的招标方式,不能一味的坚持一致性。
3。缺乏投标的“门槛”价
投标的门槛价是指必须达到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最低成本限额。过高的门槛价格和太爷都不划算。过高不利于充分竞争,过低则可能延长交易周期,增加交易成本。什么是合适的门槛?(比如定为1000万元或者500万元),要根据具体情况以最低交易成本来判断。。
4。市场均衡价格绝不是
。招标人往往选择最低价中标,以达到目的。但是,价格越低越好。如果价格低于成本,市场平衡被破坏,工程质量就可能受到影响,这不仅会损害承包商的利益,也会损害业主的利益。招标的根本目的是优中选优,不是降低价格。如果招标节省的投资大于业主招标的成本,可以认为是有效合理的。片面降价违背了价值规律,偏离了社会福利的均衡价格。
5。过度竞争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在一些地区,几十家公司竞标一个小项目。每个投标人(承包商)都要——参加W测试——并将支付投标费,包括正常的投标费和隐性费用,但只有一个投标人中标。如果几十个承包商的支出之和大于投资的节约,就会增加社会总成本,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这种制度设计也不够合理。有的企业每年参加几百个项目投标,却中标不了几个。这样的企业能有什么好处?
6。肢解合同增加了交易成本。
实行总承包,一合同一交易。如果把合同肢解,把土建和安装(或装修)分开,把主体和土方公开,无疑会增加交易次数和交易成本,也是不划算的。
三。建议和措施
从节约交易成本、提高招投标制度经济性的角度出发,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
1 .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工程招投标中,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机制采用主动的方式来激发代理人的积极性,使代理人为委托人寻求最低的利润。监督机制是以防御的方式防止代理人的懈怠和机会主义。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由于项目中标后还有很长的履约期,因此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更为重要。
2。强化规则防止软约束
从制度约束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正式约束和非正式约束。招标制度的正式约束,《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实施办法和相关细则的制定,确实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在非正式约束方面,如传统文化、价值观等。,还远远没有到位,这就大大降低了便民招投标制度的有效性。
正式约束的建立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和国际上的一些做法,可以移植和引进规则,降低制度创新和变革的成本。但非正式约束很难向国外学习,需要一个建立的过程。只有当非正式约束与正式约束相容时,制度才能发挥作用。否则,再好的制度,由于国情或执行中缺乏非正式约束,也会变形,流于形式。因此,要加强非正式约束的建立,保证制度的严肃性,改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定要建立有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减少操作中的弹性和例外(特权),保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招投标制度等到真正落实。
3。完善招投标信息网络,提高信息透明度
寻找潜在交易方,签订、转化合同,都需要很大的成本。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商业中的应用可以节省大量的交易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信息网络。招标人定期在网络上发布招标信息,投标人公布自己的生产能力、性能、技术水平等。在网络上,从而减少了大量的搜索成本。借助信息网络,还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大大节约签订合同和关联交易的成本。
4。严格的市场和新兴制度,改变过度竞争
公开招标和私下招标都有很高的交易成本。没有限制,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开支。因为有些投标人实力较弱,没有必要的竞争力,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中标的。让他们参加比赛,只会给双方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如果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格预审,或者建立红名单(信誉好的公司入围),或者通过总分包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这样可以更好的互相了解,节省大量的交易成本。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和新兴制度,加强资质和资格审查,控制建筑市场规模,切实改变过度竞争的局面。
5。科学决策,减少投标费用
在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都会产生一些费用。招标费用主要包括:信息发布、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答疑和评标、起草合同、合同分包和履约监督等。招标费用主要包括:信息搜索、报名费、编制招标文件、市场价格预测、分包商选择、合同肘、隐性费用、中标风险费用等。对于招标人来说,要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合理选择招标方式,制定科学的“门槛”价格。在交易中,可以选择标准合同文件(如FIDIC)以降低合同起草成本和后期违约风险。投标人应注意投标策略,充分估计投标成本,选择最佳投标项目,提高中标率。
四。结论
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生产周期长、监管履约难、交易成本高等特点。过高的交易成本是对社会财富和资源的不必要浪费。作为学者、制度设计者和制度执行者,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有责任为完善招投标制度出谋划策。本文只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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