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考试暂准进出境期限一览表
临时出入段列表
时限
暂准进出境货物的进出境时限为自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得超过3次,每次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ATA单证册申报的货物临时进出境期限为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得超过3次,每次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进出境展览品的临时进出境期限为展览品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得超过3次,每次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转关货物的转关期限为6个月。因特殊原因,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最长3个月。
境内外进出境维修商品的维修期限为进境或出境之日起6个月,可以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卸货加工货物的境外加工期为货物装运之日起6个月。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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