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法规热点问题汇总(3

管理与法规热点问题汇总(3,第1张

管理与法规热点问题汇总(3,第2张

(二)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

认真贯彻可再生能源法,结合实际,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点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太阳能光热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和光电在建筑中的应用研究;二是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三是热电冷联产技术在城市供热空调制系统中的研究与应用;第四,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五是太阳能、沼气、风能在集镇的推广应用;第六,垃圾燃烧在发电和供热中的应用。

五、积极推进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制度建设。

(1)完善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法律制度。

修订建筑法时,加强建筑节能的制度建设,抓紧调研起草《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条例》;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节约用水条例;制定《城乡规划蓝线管理办法》;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完备性评价办法;修订《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颁布《节能建筑性能评估管理办法》,形成配套政策。

(2)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政策体系。

要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研究制定相关产业经济技术政策。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广节能省地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和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城市供热、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市场化改革。研究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具体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促进城市节水的水价管理措施和污水、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机制,提出加强落实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实施北方地区供热计量收费制度,提出煤热价格联动指导意见和热电冷联产热价形成机制,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冬季供热保障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既有建筑改造。提出促进农村建设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政策措施;完善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从使用环节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的推广力度。

六、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对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

一是认真总结经验,提出适合国情、体现资源节约原则、符合循环经济原则、有利于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政策,指导今后标准规范的编制和强制性条文的确定;二是研究编制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年内颁布实施;三是完成《住宅性能评价技术标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审批颁布工作;四是完成建筑和居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的制定。

(二)加强对资源节约相关标准和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督。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和《关于认真开展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121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工作。

七、推进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型技术进步体系建设。

(1)加强科技创新,为资源节约提供技术支撑。

积极组织科学技术研究,努力开发适合国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用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新技术、新系统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研究开发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和产品。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对城乡现代节能、绿色建筑等重大发展领域的要求,针对当前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突出问题,组织专家提出“十一五”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同时,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创新和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机制,尽快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

做好现有国际合作项目,主要包括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中国终端能效项目、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荷可持续建筑示范项目、中国住宅领域能效与可持续发展项目等。,完成中英建筑工作组提出的建筑节能工作,中丹节能建筑合作示范项目,实施中瑞三年合作项目中的建筑节能合作项目,做好瑞典建筑节能试点城市项目的实施工作。

在建筑节能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体制改革、可持续建筑示范等领域开展合作,通过合作加强建筑节能能力建设和配套政策措施研究。

继续拓展合作领域,全面开展新的合作项目,跟踪世界资源节约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发展趋势,缩小我国在建筑节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可持续建筑、引进先进建筑技术和工艺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实现我国建筑节能的跨越式发展。积极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国际合作。

八、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资源节约工作。

建设系统要大力组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资源节约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资源节约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在原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设部成立了以仇保兴副部长为组长的资源节约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建设系统的资源节约工作。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组织好当地的资源节约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要建立建设领域资源节约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国务院安排,今明两年,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请认真做好准备,具体检查要求另行通知。根据这一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以对本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的群众性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提高开发商和居民的意识。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部职工进行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加强资源节约能力建设。

(四)积极开展交流,强化推广体系。

组织推进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第二届智能与绿色建筑国际研讨会暨展览会、首届中国城市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国际水协会第五届世界水大会,组织2005年建设节约型社会成果展,支持2005年中国节水先进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区资源节约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本地区资源节约重点工作,并请于2005年10月1日前将实施意见报我部科技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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