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09年金融服务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2009年金融服务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第1张

佛山市2009年金融服务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第2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个负责上市业务,一个负责金融市场开发。

二、招聘条件

1.愿意履行政府雇员的义务;

2.写作能力强,保密意识好,敬业,吃苦耐劳,踏实,勤奋,有责任心;

3.熟悉金融业务、金融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4.具有金融、经济、经济法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经济师职称;

5.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38岁以下,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三、就业方法

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称职的劳动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签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11月24日至11月26日,上午9: 00-11: 00,下午2: 30-4: 30。

报名地点:佛山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市府大院17栋709室)。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打印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佛山市金融办将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3.考试项目

(1)笔试:写作能力(两个写作问题,当场完成)。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顺序,按照1: 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身体检查和评估

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其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选调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任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录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身体素质。或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总分合格者中依次替换。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管理和薪酬

拟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由佛山市金融服务办与确定的辅助服务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并办理。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每月7000元。试用期按照月平均工资的80%计算支付。

附件:
佛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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