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税局2008年招收事业编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国税局2008年招收事业编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简章,第1张

重庆国税局2008年招收事业编制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简章,第2张

2008年,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开招聘国税系统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国税局决定于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税系统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08年重庆市国税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三。注册条件

(一)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其中,报考城口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的限本地户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报考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重庆其他地区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列表;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五年的公务员、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近五年内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注册和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申请。考生可于2008年12月4日至12月8日登录重庆人事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使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必须与考试中使用的ID一致。高小job,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诚信书,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全部内容,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和关键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初次考试的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按照职位报考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下载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在填写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提供的信息有误,可以及时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单位和岗位。资格审查一经通过,报考人员不得变更单位和岗位。

4.在线支付。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须于12月12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嘉[2006]144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三科合计150元),并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具体确认程序根据网络提示进行。

家庭居住在四川“5.12”地震重灾区的考生可免考试费。报名确认缴费时,家庭在四川“5.12”地震重灾区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原件(见说明),于12月12日前一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2:00,下同)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也可以先网上支付。笔试前一个工作日,可持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免除考试费。

5.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于2008年12月23日-12月27日登录重庆人事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在A4纸上,保证字迹和照片清晰),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考试。考生自行负责打印准考证迟到,影响参加考试。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拟招聘岗位数。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上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满分200分。

(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下午。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编程、操作与维护等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及排名,各职位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请于2009年1月13日后通过重庆人事网(www.cqpa.gov.cn)查询。[br/](3)面试

1.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复试时间为2009年1月21日上午9: 00至下午5:00。进入面试的申请人将被重新审查。确定面试人员的方式如下:按照1: 3的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之和(以下简称“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从高到低确定;如果最后一个面试者成绩并列,所有并列的考生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到市国税局人事处(地址:渝北区金红大道63号)进行资格复审。超过规定时间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或自动放弃面试未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职位经重庆市人事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聘指标人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数×面试比例。如果计算结果有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用四舍五入法处理。

2.采访工作的开展。面试将于2009年2月14日举行。请于2009年1月13日后通过重庆人事网(www.cqpa.gov.cn)查询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国税局在市人事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进行。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面试考生要求用普通话回答问题,面试成绩的宣布采用考官面试第二名考生后当场宣布第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的方式,以此类推。面试结束当天,市国税局向考生公示面试结果、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 40%。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不及物动词身体检查和检验

在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体检最终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和豫人发〔2005〕25号文件的要求组织进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市国税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重庆市国税局将组织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养成、日常学习工作、状态及是否需要退出等方面进行统一考核,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并列,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办理。

七。宣传

拟招聘人员由市国家税务局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www.cqsw.gov.cn)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准考证号、专业、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

八。就业管理和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生的,由市国税局按有关规定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录用手续。相关管理和待遇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考核期满后,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岗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明纪律,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电话:023-67523008023-67676633

附:2008年重庆市国税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名单。电子表格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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