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09年,我校将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选拔录取学生实施方案如下:
1.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平时学习成绩优异者,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按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后,可认定为我校保送生考生。
(1)省级优秀学生。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 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吉焦发[2001]1号)的要求,评选省级优秀学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以下比赛中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或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比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中国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省赛区);
4)全国各省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决赛;
(3)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3)高中以下竞赛获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比赛的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日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4)高中阶段在以下国际比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比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和工程大奖赛;
2.环境研究项目国际奥林匹克竞赛。
二。招生程序:我校录取学生的选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是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1.具备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核实后打印报名表,交所在中学填写自己的高中学习成绩和中学推荐。附上申请人所在高中所在班级全体学生的年级册复印件(须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然后将申请表原件及获奖证书相关复印件(需A4格式纸张)寄到我校学生处招生科。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5日(以邮寄报名表时间为准)。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
2.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与教育部公布的2009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对。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通过我校初审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文化测试时间:2009年1月3日上午。
文化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相关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4.我校将对学生报名、测试、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研究,确定拟派学生人选并进行公示。对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赛区数学或物理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我校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对于其他获奖学生,我校将根据其获奖情况安排相关专业学习。
5.经我校认定的考生,如体检、政审合格,资格属实(即列入教育部公布的2009年全国保送生资格名单),我校将按各省招生办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三。联系信息: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罗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87542228
川:027-87557014
网站:zsb.hust.edu.cn
请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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