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险合同构成有什么费用
一般来说,交强险费用是由7部分组成的,即初始费用、管理费用、间接理赔费用、流转税、保险保障基金、再保险成本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
车辆保险合同就是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或“投保申请书”,是投保人申请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交强险合同由那些组成通常是由保险人提供,而由投保人填写签字、盖章,它是保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投保单应填写的内容包括:
(一)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位或个人的称谓,如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
(二)厂牌型号—填写车辆的生产厂家或牌名及型号。
(三)吨位或座位—货车填写吨位,客车填写座位,以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吨位或座位为准。
(四)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重置价值及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五)费率—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协助填写。
(六)保险期限—一般为12个月,不足一年的也可投保短期保险。
交通强制保险费用由7部分组成,即初始费用、管理费用、间接理赔费用、流转税、保险保障基金、再保险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由于政府认为部分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承担这一责任,因此强制要求每位机动车驾驶人缴纳交通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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