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公选”干部离常规化还有多远
9月7日,广东省市联合选拔100名科级干部笔试在北京和广州同时举行。3828名有才能的人,包括17名来自国外的人,参加了考试。为确保这次公选公开、公平、公正,省委组织部专门研究制定了《2008年省市联合公开选拔年轻干部监督办法》,规定实行评委随机抽取,全面推行“阳光操作”,所有信息公开,所有关键环节录像,全方位互动,全程监督。
“公选”顾名思义就是公开选举干部,是扩大民主的一种用人方式。完善公选制度可以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它冲击了陈旧的用人方式,促进了全社会的思想解放和用人观念的更新。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具有正面导向作用,净化选人用人环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领导班子高效运转。
公开选拔干部是一项民主试验,正在建立和完善制度。近年来,在现行干部制度框架内,从公选“村官”到公选局级干部,干部任用制度改革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本次广东省联合公选,遴选人数更多、重要岗位更多、遴选方式更具竞争性、全过程更透明、民主氛围更浓厚,受到了舆论、专家和竞聘人员的一致好评。所以,作为一种更科学的“阳光公选”,如何推广?
不可避免的是,一些“公选”,以“公开”为名,实际上是“暗箱操作”:一是公开无关信息,不公开关键信息;二是表面上开放,实质上不开放。如果大张旗鼓地宣传选拔条件和招聘办法,考试时可以严格把关,但最终的人选是暗箱操作,让竞争岗位“占了窝”;还是保密资料,有的竞争对手考试,但是大网站收集的一清二楚。在这种情况下,不相关的竞争对手变成了“陪练”,使得“公选”变成了“秀选”。这种“公开”其实隐藏着更大的不公正和不公平,在群众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看看那些被曝光的腐败官员。他们中的许多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了高位。有的公开买官卖官,带病上岗,有的把权力当成自己和小团体通过小圈子、小网络谋利的工具。由于封闭、暗箱操作,公众失去了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从而失去了实际的监督权。黑龙江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买官案,安徽阜阳中院腐败案,都是生动的反面教材。
常规建设的一小步,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一大步。我们有严格的干部人事制度和规定,但还是有各种与之相悖的东西,只是因为没有完整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证。暗箱操作的“公选”不仅违背了我们党的干部人事制度和规定,也是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一股逆流,必须尽快制止。从这个意义上说,“阳光公选”的正规化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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