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工作人员简章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工作人员简章,第1张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工作人员简章,第2张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名。其中:秘书2名,会计1名,行政助理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报名时具有宁波市老三区(海曙区、江北区、江东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年龄: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任职条件:要求秘书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文秘、新闻、中文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会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协助高管需要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男性和退伍军人。
4。配偶及直系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拘留。
5。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8年11月13日上午8: 30至下午5: 0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胡爱书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自荐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指标。

【/br/】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请以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公告为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范围和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应用。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范围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下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风度、求实精神等。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结果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发〔2005〕68号)执行。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淘汰。
(五)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和招聘岗位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浙民发〔2008〕58号)规定,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结束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最高分至最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核查事实证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调查后决定聘用。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为87355573。
本次招聘的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联系电话:8766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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