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文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推动我区宣传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经人事部批准,我部(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1。拟招聘职位名称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报名时有宁波三区常住户口。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事业,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3。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以上学历。
5。在宁波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单位工作2年以上。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11:15,下午1:30至5点。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大院(新马路61弄)1号楼7楼宣传部办公室719室。
所需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目标人数3倍的,相应减少或取消目标人数。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公告。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和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写作能力。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3的比例(不足1: 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公布。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结果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2的比例(比例不足1: 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印发人事卫生部的通知》(浙人卫发〔2005〕6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放弃体检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淘汰。
(五)考核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由用人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浙民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结束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最高分至最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核查事实证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调查后决定聘用。
本次招聘的监察机关:中国共产党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87668154.
本宣传册由江北区委宣传部(文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66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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