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指导:烧伤严重程度的分类
1970年全国烧伤会议提出的标准:
轻度烧伤总面积小于9%,中度烧伤总面积为10-29%,或三度烧伤总面积小于10%。
重度烧伤总面积30-49%,或三度面积10-19%;或总面积小于30%,但全身情况严重或已存在休克、复合伤、中、重度吸入性损伤。
重度烧伤总面积50%以上,三度烧伤20%以上。
1970年全国烧伤会议提出的标准:
轻度烧伤总面积小于9%,中度烧伤总面积为10-29%,或三度烧伤总面积小于10%。
重度烧伤总面积30-49%,或三度面积10-19%;或总面积小于30%,但全身情况严重或已存在休克、复合伤、中、重度吸入性损伤。
重度烧伤总面积50%以上,三度烧伤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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