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土地“招拍挂”工作有新规囤地抬价将受限

天津土地“招拍挂”工作有新规囤地抬价将受限,第1张

天津土地“招拍挂”工作有新规囤地抬价将受限,第2张

12月1日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有新规定。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已向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保税区国土局、滨海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下发通知。
通知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出让金的,不得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缴纳出让金的比例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此外,除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外,仓储用地也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将出让方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出让合同等文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改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增加“空”的范围。
通知还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在招标活动中,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不需要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主持人根据开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如果该县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可以在挂牌活动的最后阶段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本《通知》。
另据了解,今年第四季度,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也发布了《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工和竣工期限的通知》。
通知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含10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的竣工期限为3年;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结合实际工程量可适当延长竣工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2年。对于非住宅项目,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的最短竣工期为2年。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天津土地“招拍挂”工作有新规囤地抬价将受限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