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的减免税优惠
1.减免税的基本规定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使用的车船免税;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的单位自用的免税旅游;
③载重量1吨以下的渔船免税;
④专用于装卸旅客和货物、股票的驳船、平底船免税;
⑤各种消防车、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垃圾车、港制车、施工船免税;
⑥按有关规定缴纳吨税的船舶免税;
⑦专门为方便残疾人行动而设计的车辆免税。
2。关于减免税的一些具体规定
①专用汽车(改装车)免税。
②企业开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拥有的车船,能够明确列为完全自用的,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划分不清,申请车船使用税。
③军车免税。
④银行、保险系统的车船免税。
⑤拖拉机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免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纳税。具体免税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⑥客货车辆免税;
⑦新购车辆暂不使用的征税。
新购车辆暂不使用的,无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在使用前,应按照车船使用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⑧市内公交车、电车征税。
当地公交车、电车由于目前票价较低,可暂免车船使用税。
⑨免税单位和纳税单位合并使用的车辆,能够明确划分的,可以分别免征车船使用税;划分不明确的,按规定征收车船使用税。
参加养老服务机构使用的车船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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