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助推社会和谐
近年来,因农村宅基地权属引发的信访案件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河南省沁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着“明晰产权、抓源头、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发证工作,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发证率达到90%以上。
本次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范围为全市所有农村个人居住的宅基地。包括三个主要内容:一是调查权属,二是土地登记,三是核实发证。土地调查以村为单位,各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进村登记调查家庭人口和宅基地使用情况,重点摸清户型和宅基地使用情况。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单位,采用《河南省城镇地籍调查补充规定》和《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地籍调查方法和土地登记程序进行调查登记。登记工作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必须符合城镇规划,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争议。对已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经工作人员核实符合现行政策的,不再进行土地登记和重复发证;对登记有误的宅基地,按规定注销证书,重新进行地籍调查,颁发新的证书;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宅基地,应按法定程序重新审批,发放使用证。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与各乡镇签订了年度责任目标,并进行严格考核;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严格追究土地登记过错终身责任,强化工作人员责任。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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