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复习指导——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
说到行政许可,大家可能觉得很遥远,但其实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可以接触到。比如法律规定没有驾照不能开车。我们考了驾照,获得了开车的技能,行政机关给我们发了驾照,解除了不能开车的禁令。这个行政机关颁发的是驾驶证,允许我们从事驾驶这个活动的行为就是行政许可。
综上所述,在法律语言上,可以表述为:行政机关依法审查后,授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的行为。
一般来说,行政许可可以分为五类: (一)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其他特定活动,依照法定条件需要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的权限;
(三)对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职业和行业,需要确定具有特殊声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手段进行审查批准的;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这就需要确定主体资格;但是,行政许可不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关系的确认。比如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商品条码的注册、产权登记、机动车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抵押登记等事项都属于行政确认。
什么是行政确认?从理论上看,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事项所存在的事实或关系的认定、承认和证明。也就是说,行政确认是通过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的甄别和认定,对行政相对人现有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并以一定的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说白了就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既有权利的认可。比如,婚姻登记的过程就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结婚条件的确认。
那么学习的时候如何掌握这两个知识点呢?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两者的联系:一般来说,行政确认是行政许可的前置程序,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
两者的区别:一是行为对象不同。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取得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主要是作为性行为;行政确认是指原有法律对行政相对人现有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的确认和认可,主要指身份、能力和事实等方面的确认。第二,诉讼的法律效力不同。行政许可是允许行政相对人在未来做某件事(禁止普通人做的事),其法律效力具有溯及力的性质,而非溯及力;行政确认是对已有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和认可,其法律效力具有溯及力,在未来只是一种预先确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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