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一般程序
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材料、书面陈述和答复。
在医学会的主持下,医患双方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医学会在收到双方提交的材料后45日内组织专家鉴定组组织鉴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材料、书面陈述和答复。
在医学会的主持下,医患双方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医学会在收到双方提交的材料后45日内组织专家鉴定组组织鉴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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