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有错怎么办?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登记簿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关进行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关给予异议登记的,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无效。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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