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符合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规定,合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技术转让协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技术使用费应当公平合理;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技术出口方不得限制技术进口方出口产品的地区、数量和价格;
(3)技术转让协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四)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技术引进方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
(5)双方订立技术转让协议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应当平等;
(六)技术进口方有权从其认为合适的来源购买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
(七)不得含有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