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抚顺市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2008年辽宁省各级机关招录(聘)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全省统一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 2(专职翻译岗位1: 8)的比例和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对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等条件的审查。考试部门根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参加过考试的工作人员原单位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进行核实。专业考试按照考生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和《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进行;基层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由工作单位证明;其他条件涉及外语、计算机要求和职称等级要求的,考生应提供外语、计算机和职称的证书或等级。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应提供原件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08年10月18日、19日上午8:00-下午16: 00在抚顺市人事局四楼会议室举行(报考县区单位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8日,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9日,矿区、河北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考试时间为19日)。届时,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合格考官名单附后。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抚顺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2008年抚顺市各级机关招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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