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第1张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第2张

二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工厂、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代表国家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后者的犯罪行为发生在工厂、矿山、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中。(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违反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后者侵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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