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第1张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第2张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客体与客体不同。前者的客体是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权,客体必须是单位的资金;后者的客体是公共财产使用权和专款专用制度,客体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资金和物资。(2)用途不同。前者挪用资金仅限于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使用;后者挪用的资金和物资仅限于公共使用。(3)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前者没有明确规定过程犯结果的危害程度;后者仅限于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构成犯罪的。(4)科目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后者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和救济款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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